飛機餐食物中毒,食環署已回覆

話說我上月(三月八日)從峇厘島坐 CX 784 航班回香港,在機上進食一個素食特別餐後,晚上開始肚痛,之後肚痾了四日。其間打去 1823 落案,接線員記下資料後不久再致電給我,稱她的主管認為該飛機餐不是香港製造,所以不會轉介食環署,他們亦不清楚由哪個部門處理。

經過一番周旋之後1823 同意轉介離島區食環署,兩星期前(四月十一日)食環署給我詳細回覆;國泰在四月十五日也終於肯提供資料。原來我的回程飛機餐是前一日由香港製造,當日由香港飛往峇厘島,然後在峇厘島回香港的航班拿出來給我食 😳 注意:每程飛行時間約五小時。

首先,回覆我的衛生督察指聯絡1823是其中一個正確通報渠道,食環署是會跟進飛機餐中毒案件。衛生督察查出該回程飛機是香港製造,並已巡查其食物製造廠。如果發現飛機餐不是香港製造,食環署會再轉介港口衛生處;市民亦可直接聯絡港口衛生處。

食環署的調查結果

當日我進食的飛機餐是在香港製造,在我的航班只有出了兩個同類特別餐,未收到另一位乘客投訴。至於該飛機餐的製造日期及時間她並不清楚,但據國泰提供給食環的報告,當日有跟從國際規定,食物出廠後24小時內給客人進食。

跟我通電話的衛生督察已巡查其食物製造廠,她認為整體環境乾淨衛生,也有看見特別餐是在廠內另一區域製作,地方也很乾淨。至於飛機餐的運送過程和在飛機上的儲存環境,食環署並沒有調查。

雖然如此,她有把資料再轉介給食物安全中心跟進,另外會提醒1823同事飛機餐事宜可轉介食環署。

國泰航空的回應

首先,熱線電話接線員表示不能跟進食物中毒事件,乘客必須填寫網上表格。那表格不是很 user friendly,教育程度較低的乘客(例如我阿媽)會有困難,換言之令部分人不能舉報飛機餐衛生問題。我填寫表格後兩日開始得到國泰回覆:

13 March:國泰客户服務部叫我填另一份食物中毒問卷,該問卷要打印出來填寫再郵寄至東涌。我在之前的投訴表格已經填過一樣的內容,於是我拒絕再填,要求對方直接跟進,有什麼不清楚的話可以致電給我。

25 March:客户服務說抱歉之前的回覆令我不滿,同意已有足夠資料跟進,正等待公司膳食部的內部回覆。

4 April:收到國泰一個極冗長的電郵,說已收到膳食部的詳細報告,一切依正常程序準備。稱當日在不同航班上一共有22人吃過該素食餐,沒有收到其他乘客投訴。至於我十幾日前問食物在何時製造,在香港還是在峇厘製造等等,全部沒有答案。我回覆追問未答的問題,及要求客户服務提供該「詳細報告」。

15 April:客户服務說因公司規定不能提供該「詳細報告」,告知飛機餐是在我班機前一日,即三月七日,在香港製造;三月八日從香港上機。電郵重申國泰在事件沒有責任,但對我的遭遇深表同情。


結論:遇上飛機餐食物中毒,從正確途徑打去1823 會遭拒絕;向國泰投訴過程就極慢及困難,不是很多人可以堅持完成投訴過程。最後國泰就會以「沒有其他人投訴」來否定其飛機餐有問題的可能性。有見及此,如果你不幸遇上同類情況,最好直接打去食環署或港口衛生處落案,當局至少可以收集其他個案再斷定是否有集體食物中毒事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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